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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第五十五讲：外皈依

## 1. 佛宝

### “无为法体任运成，不依他缘而证知，具有圆满智悲力，具足二利唯佛陀。” —— 《宝性论》

1. （谁无初中后三际，寂静自觉而证知，既已觉悟令他觉，宣说无畏常恒道，执胜智悲剑金刚，割截一切苦苗芽，摧诸见林疑虑墙，如是佛陀我敬礼。）
2. 解释：没有初中后三际，即是“无为法法体”；寂静，没有勤作的缘故，就是“任运自成”；自觉而证知，是“不依他缘而证知”的意思。具足了“无为法体”、“任运成”，以及“不依他缘而证知”，就具足了圆满的智慧。前面颂词当中的“既已觉悟令他觉，宣说无畏常恒道”，是圆满的“悲”。“执胜智悲剑金刚”等是讲圆满的“力”。“具足二利唯佛陀”，前三者是具足自利的佛陀，后三者是具足他利的佛陀。通过如是六种根据、六种能立和所立，来成立佛陀圆满具足了自他二利。
3. “无为法体”，是通过没有初中后三际的能立因来成立的。
   1. “初中后三际”是有为法的一种特征，即最初生起、中间安住、最后毁灭有时间的区别，是一切因缘法、有为法的特征。这种因缘的显现主要来自于我们的心，是以心作为主体，所以上师在注释中讲，一切有为法皆是心心所的自性。 一切因缘来自于俱有心，什么时候具有分别心，什么时候就可以在这上面安立因缘、安立有为法。心本身是有为法，心所造的东西也是有为法。
   2. 在佛的相续中，观待的有为法已经灭尽了，观待有为的无为法也灭尽了，这二者之间的观待法，并不是佛相续中的自性本体，佛相续中的自性本体是绝对没有初中后的。佛陀的智慧本体，是一种无变恒常的自性法。佛陀的殊妙功德要成为究竟的皈依处，成立为究竟的实相，就绝对不可能是欺惑的、非谛实或因缘所成的法。
   3. 一切变化的法都是因缘所成的，从某种意义上讲，是属于欺惑性的法，在法界自性当中是不存在的，所以它不可能是圆满一切资粮、现证法界之后的佛陀的本体。
4. “无功用”，任自运成。“任运成”，前面讲到是通过寂静来证成的。
   1. 不寂静就是存在身口的戏论和分别念的勤作：身有身体的戏论，口有口的戏论，没有安住在真正的法性当中，这就是不寂静；然后自己还具有分别念，有分别念就会有分别念的勤作，比如我今天要做什么事？我今天中午吃什么东西？或者今天我要修什么法？这都是通过分别念来催动的，通过分别念催动的东西都是勤作的法。所以，有身口戏论的缘故，有分别念勤作的缘故，他的相续和三门都是不寂静的。
   2. 寂静就是没有身口的戏论，也没有分别念的勤作，没有戏论和勤作的缘故，称之为寂静。寂静就是无勤的意思，因为没有任何勤作的缘故，所以是任运自成。
   3. 佛陀的智慧就是一种任运自成的殊胜智慧。首先这种任运自成的本体在佛相续中具足，然后在利益众生的时候，显现成无勤事业的来源。佛陀要利益众生的时候，不是通过身语的勤作，也不是通过分别念的造作去利益有情的，而是完全周遍在一切处，没有任何勤作。
5. “不依他缘而证知”。
   1. “他缘”，指其余的讲闻或善知识等因缘。这些因缘显现上是有为法的本体，作为一种助缘是可以的。而真正的智慧本体是无为法的自然智慧，不可能通过其他人的讲闻方式重新形成，其他人的语言也没办法真实地直指究竟的实相。
   2. 浅显来讲，显现上佛陀是自证的，佛陀最后在金刚座上不需要任何人的指点，自己证悟了佛果。
   3. 深层次讲，“自觉而证知”是一种自然智，这种自然智慧不是通过因缘和合而有的，不是经过别人言说之后才生成的。
   4. 所证悟的智慧本身是一种无可言说的本体，是不需要他缘来进行证知。证知的时候，一定是依各别自证的智慧。从一般的次第而言，我们修持佛法，乃至于上师直指我们的心性，似乎是依靠他缘而证知的。但如果严格来讲，证悟的时候一定是各别自证。
      1. 无垢光尊者在《心性休息》中也讲到：如果一个人要从梦中醒来，他一定是自己醒来。别人摇晃你让你醒来，或者别人在你脸上泼水让你醒来，这些算不算是自己醒来呢？虽然也需要这些助缘，但一定是自己醒来的。真正要醒悟、觉悟，不管从哪个方面讲，都是要依靠自己觉悟的。
6. 具有“无为法”的智慧的本体，然后是“无勤作”任运自成的智慧的本体，以及“各别自证”的本体。有了这三种相，就叫做圆满智慧。
7. 佛陀有圆满的智慧，能周遍照见一切的所知；佛陀具足圆满的悲心，就用周遍一切所知的智慧去帮助别人，次第性地引导众生从轮回中获得解脱；佛陀也具足圆满的力，因为智悲力圆满，所以能够摧毁众生的痛苦以及苦因。
8. 智慧：虽然智慧可以划在佛陀的自利方面，但此处讲的是利他，也就是说如果想利他首先自己的智慧要圆满，如果要给别人讲解法是怎么样的、法的本体是怎么样的，自己首先要觉悟。自己有了智慧之后，才能把智慧传递给他人，才能让别人也生起这种智慧，所以此处第一个讲的就是智慧圆满。
9. 大悲，佛陀利他的第二因，就是“令他觉，宣说无畏常恒道”。因为佛修道就是为了利益众生、令别人觉悟的，所以一旦他觉悟后，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利益众生，他的大悲心是周遍的。
   1. 小乘讲的是有畏之道、无常之道。
   2. 大乘讲的是无畏道、常恒道，讲的是获得法身果位，这是常恒不变之道。因为法身是常恒的，所以获得法身的道就叫做“常恒道”。
10. 力量，力就是一种能力、一种力量，能够帮助众生真正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。首先摧毁苦果，通过智悲剑来割接一切苦苗芽。摧毁苦因，即用智悲金刚来摧毁“见林”和“疑虑墙”。
11. 以上讲了三种他利圆满。所以，三种自利、三种他利，加起来有六种，再加上自利、他利，总共就是八种。

## 2. 法宝

### “不思不二无分别，清净显现对治故，何法依何离贪欲，具二谛相是为法。” —— 《宝性论》

1. （非无非有非有无，亦非非有非无边。不可思量离言语，各别自证及寂灭。）
2. 解释：所谓的法宝有灭谛所摄的功德和道谛所摄的功德：
   1. “不思不二无分别”：在灭谛的所摄中有“不思”、“不二”和“无分别”的功德；
      1. “不思”：“不可思量”。如何讲不可思量呢？因为他远离了四边的缘故，就不可思量。
         1. 因为可思量的一般来讲是第六意识，第六意识是一种思量的本体，而第六意识能够思量的对境只有四个法：有、无、亦有亦无、非有非无。除了这四个它就没办法思维了。那么超离了第六意识的境界是谁的境界呢？是智慧的境界，是灭谛的本体，灭谛的本体就是智慧的境界。
         2. 灭谛的自性不是言语的本体，不是语言的对境，不管用语言怎样描述，都只是一个总相的描述而已。因为凡夫人讲话和所表达的内容都是可思可议的，都是一种自相或者总相的本体，这些自相总相都不是法性，而是有法。从这个角度来讲，凡夫人的语言没办法表示真正的无分别智或者灭谛的状态。
         3. “各别自证”，其意思是法性灭谛不是通过比喻、推理能够了知的，必须要各别自证。推理没办法推出实相。通过比喻说“法性犹如虚空”，也只是“犹如”虚空而不是虚空。如果法性是虚空，那么法性就是可思可议的，而实际上只是说它的离戏的状态犹如虚空一样。
      2. “不二”：即在灭谛的本体当中没有业和惑，业和惑都没有,叫不二。
         1. 在灭谛当中已经寂灭了业和惑，不管是有漏的业还是无漏的业，一切的业都已经寂灭了。不管是从烦恼障所知障的角度来讲，还是从有漏业无漏业的角度来讲，在佛的灭谛当中，在法性当中，绝对没有业惑的本体，所以叫做“不二”。
      3. “无分别”：寂灭所代表的无分别就是寂灭了业惑的因。业惑的因是什么？即虚妄分别，或者说非理作意。“无分别”就是寂灭了非理作意。
         1. 对事物本身有一种颠倒的认知，错误的看法的话，他通过非理做意就会起业惑，所以业惑的因就是非理作意。
         2. 不管是善分别、恶分别，还是无记的分别，所有的分别都要寂灭，广义上讲所有的分别都叫做非理作意。
   2. “清净显现对治故”：在道谛的所摄中有“清净”、“显现”和“对治”的功德。 （“无垢智慧具光明，能破一切攀缘境，贪欲嗔恚愚痴暗”）
      1. “清净”：烦恼和烦恼障，不管是它的种子还是习气，在修道时都要清净掉。所以“无垢”表示清净的功德。
         1. 烦恼障和所知障的解释方式上不太一样：烦恼本身就是障。但是所知障不能说所知本身就是障。
      2. “显现”：“智慧具光明”表示显现的功德。“智慧具光明”主要对治的是所知障。为什么叫所知障？因为对了知一切所知有障碍。对一切所知彻底了知是遍知，但是对所知没办法了知的障碍就叫无明，也叫做所知障。并不是所知本身是障，而是对于所知的了悟有一种障碍。
         1. 所以遣除所知障，让本身智慧光明显现出来，成为一切遍知，就是道谛当中的显现的功德。显现什么呢？显现智慧光明。
         2. 有人解释所知障的时候，就说是你学的太多了，你的所学就是所知障。把所知当作一种障碍是不对的。烦恼本身可以说成是障，但所知障就不能说所知就是障，学得太多了就有所知障，不是这样的。虽然究竟来讲也许是，但从所知障的解释方式上来讲，是对于所知有一种不了知的障碍，没办法周遍的了知所知的障碍，就是所知障。
         3. 不严格来讲，资粮道和加行道也可以称为道谛，但是严格来讲，道谛是见道和修道所摄的。见道、修道所摄的对治法能够泯灭所知障。
      3. “对治”：对治的功德是“能破一切攀缘境，贪欲嗔恚愚痴暗”。贪欲，它所攀缘境是可爱的境；瞋恚，所攀的境是不可爱的境；愚痴，它所攀缘的境不是可爱也不是非可爱的境，对中等平等的境也会产生愚痴。“能破一切攀缘境”就是道谛能善巧的息灭贪瞋痴。
   3. “何法依何离贪欲”：“何法”是讲灭谛，此句连起来讲就是“何法离贪欲”，“依何离贪欲”。
      1. “何法离贪欲”是讲灭谛的本体，本来就是离贪欲的自性。“灭谛离贪欲”是从离果的角度讲的。离开了客尘之后现前的果，称之为离果，即是讲灭谛。
      2. 那么“依何离贪欲”呢？通过道谛来离贪欲。道谛则是讲离因，能够离开客尘的修法，叫离因。
      3. 因此叫做“何法离贪欲”和“依何离贪欲”。
      4. 此处的贪欲不单单指贪嗔痴中的“贪”，而是代表所有的客尘和烦恼。
   4. “具二谛相是为法”：此处二谛不是世俗谛和胜义谛的意思，而是灭谛和道谛。具足灭谛和道谛的体相者，即是正法。“具二谛相是为法”，具足灭谛体相和道谛体相即是殊胜的正法。平时我们都说法喜充满，都是在学习正法。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些，真正的正法必须要在内心当中生起证悟。灭谛是佛相续中的功德，道谛是菩萨相续中的功德。
3. 因此在修行道谛的时候，有一个很关键的修行要点，即必须要修持和灭谛相顺应的修法。
   1. 在道谛当中
      1. 有清净的修法，可以离开烦恼障；“清净”是离开烦恼障，必须要远离人我执。
      2. 有显现的修法，可以现前一切自智；在“显现”当中，必须要寂灭所知障来现前一切智智。寂灭所知障的方便是断除法执，断除法执之后，就可以了知一切万法的法无我空性。
      3. 有对治的修法，可以善巧地对治贪嗔痴等烦恼。“对治”当中的息灭贪嗔痴：
         1. 一种是观察它的反方面，贪欲的反方面是观察不净等；嗔恚的反方面是观察慈爱等；愚痴的反方面是观察缘起等等。
         2. 要从根本上断除贪嗔痴，最有力的武器不超过空性的修法。
   2. 必须要修持空性的自性，只有修持空性的自性，才能够泯灭我们相续中的种种戏论。
   3. 因为和“不思”、“不二”和“无分别”相矛盾的是可思、可议的分别念，有业有惑的虚妄分别的自体，以及直接的非理作意。如果真正要把可思可议、非理作意等泯灭，最直接、最根本的修法即是空性的修法。
   4. 空性也不是单单的一个什么都不存在的自性，它也有和光明双运的部分。

## 僧宝

### 如所尽所各别证，智慧见者清净故，具慧不退之僧众，定具无上之功德。 —— 《宝性论》

1. 解释：“如所尽所各别证，智慧”，通过如所有法和尽所有法的各别自证的智慧，“见者清净故”，能够见到所境本来清净。智慧是见者，它所见到的法是清净的法。
2. 对境分别是什么？如所有智所见到的对境是一切有情的法性，法性就是清净的。尽所有智所见到的是一切有情本具这样一种功德。
3. 僧宝也是有一定的定义的：
   1. 真正胜义的僧宝就是指见道、修道，相续中的证悟的功德和无漏法的特征。
   2. 大乘的僧宝，就是指见道以上的菩萨。
   3. 其余的也是僧宝，但是世俗的僧宝。
4. （此心自性光明故，照见烦恼本无实，真实证悟诸有情，无我真实际寂静，见众如来常随逐，具有无障净智者，见众清净遍无量，如是具慧我敬礼。）
5. 僧宝相续当中具足两种智慧：第一种智慧就是“如所有智”，第二种智慧就是“尽所有智”。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圆满获得是在佛地，但是在僧宝证悟的相续中，也可以有部分的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。
   1. “此心自性光明故，照见烦恼本无实，真实证悟诸有情，无我真实际寂静”，宣讲了僧宝的“如所有智”。
6. “具慧不退之僧宝”，具有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的僧众是不退的僧众。 “不退”是指绝对会获得大菩提果，在大菩提道当中不退，在大菩提果当中不退。僧众是具有不退功德的，而且一定具足无上的功德。无上是针对于二乘来讲的，小乘没有办法具足大乘菩萨这样广大无边的功德，所以针对于菩萨来讲，小乘这样的功德是有上的；针对声闻来讲，菩萨的功德是属于无上的，有这样两种不同说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