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【共修提问】

## 【问&答 第二期】共同外前行

### 轮回诸苦

**1. 放生等善行活动，随喜10元与10万元，虽然财力不同，但能获得同等共修的功德，那不同的是什么？**

**2. 如果一个人很有钱，相对于他的能力来说，没有布施很多钱，比如，布施了5%不到；如果一个人没什么钱，他却相对他自己的能力来说，布施了很多钱，比如，布施了90%的钱。这二者，是不是说明前者是吝啬，会堕入饿鬼，而后者就不会呢？**

### **依止上师**

**3. “没有上师，无法成佛”，请问普贤王如来有上师吗？如果没有上师，他如何成佛的呢？如果有上师，本初佛的上师又是谁呢？金刚萨垛佛，是报身佛，他是由凡夫，通过依靠上师（普贤王如来）而成就报身佛的吗？**

### **皈依**

1. 关于“内皈依”，很多师兄都对“空行”这个概念不理解。相关问题如下：
   1. 空行和护法的关系是什么？区别是什么？有什么相同点？
   2. 空行和空行母，是一个意思吗？
      1. 空行都是女性吗？
      2. 如果空行都是女性，那么，空行是代表僧宝，那么所有的僧宝都是女性吗？
      3. 金刚、勇士、护法，这些是特指“男性”的空行吗？
   3. 空行、化身佛、“佛的化身”，这三者有什么区别吗？
      1. 有师兄理解：既然空行是行持佛教事业的；那么化身佛也是以化身的身份弘扬佛法、转法轮，承办利生事业；“佛的化身”，我们知道有千百忆化身，无不是佛的事业。
      2. 空行也是通过证悟空性的智慧女性，那可不可以说，这样的智慧女性，也是化身佛？或者说，是佛的化身？（因为证悟了）
         1. 如果这样理解，那么空行、化身佛、佛的化身，三者，就一样了。

## 【问&答 第一期】共同外前行

### 暇满难得

**1.看到一则“白起投生”的公案。大致是说“白起是秦国的名将，杀人无数。于是唐朝《高僧传》记载“出现白起投胎成蜈蚣”，也有《群谈采余》记载“白起投胎成恶鬼”。后来《夷坚志》记载：出现白起投生为人，获得短命报，不足二十岁就夭亡的公案，死之前说自己是白起投胎，前世刚刚从地狱转生出来。”**

1. **有师兄问：人间五十年是四天王天的一天，四天王天的五百年是地狱的一天。即便最短的时间，仅仅从秦朝到现在2000年，白起应该无法结束地狱的果报，为什么他能投生到人道、畜生道、恶鬼道呢？这些公案是不是真实的呢？如果公案记录无误，那么地狱的寿量又如何理解呢？**

*答：1、对于六道的认识佛教有两种：一种是六道各有特定的处所（小乘），另一种是心的不同感受（大乘）。小乘的《俱舍论》对六道的处所、寿命有详细论述，；大乘的经论则认为，当体会到贪（人道）、嗔（地狱）、痴（畜生）、慢/享乐（天人）、嫉（阿修罗）、吝（饿鬼）等强烈感受时，就是处在不同的六道中。 2、寿命/时间的长短，只是相对的概念。比如南柯一梦，梦中虽然经历一生几十年的兴衰，醒来不过短短一场梦；痛苦时度日如年，快乐时光阴飞驰。 3、业力的复杂超过我们的想象。在承受共业的同时，别业让我们千差万别。 1）就像人均寿命80多的香港（比如某一道的寿命），有的婴儿早夭，有的活过百岁（别业有差异）；就算同为长寿者，有的无病无痛，颐养天年；有的长年被病痛磨折，生不如死（同样的寿量，时间的感受相差甚远）。 2）比如同为30年刑狱（比如某一道的寿命），有的因家里有权势钱财，或者立功减刑（善业冲抵），可能很快出狱；有的则数年困于狱中，直至终老（没有善业冲抵，只能完全承受业报）。 3）公案一：佛陀在因地时曾是地狱中一拉车的众生，因一念善心便结束了地狱的业报。公案二：有大德曾说过：因为传授甚深法教太广或受法弟子破戒等，可能堕地狱，不过大德只会在地狱中待很短时间，像皮球触地一样很快弹离。 4、总之，佛经、论著和公案无外乎是让我们深信因果、止恶扬善、珍惜瑕满，早日生起出离心、菩提心，让难得的人身具有真实义。因此，对佛弟子来说，无从考证的公案是否真实，并不太重要。*

### 寿命无常

**2. 人寿逐渐递减，但是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、营养学的研究，以及人们越来越重视养生，现在人的寿命越来越长，佛说的是否与现状相违？**

*答：不相违。佛经所说的寿命减少是减劫人寿的总体趋势，非线性，有波动和弹性（与股势下行的波动线相似），当然不排除个别时期与个别地域众生寿量有所不同。这也是无常的表现，任何事情都有例外。*

### 因果不虚

**3. 关于杀生的不善业：如果出于不希望众生受病痛的折磨，于是对众生实施安乐死，这算杀生的不善业吗？**

*答：1、轮回中要做到行事纯善很难，业力的轻重关键看动机（发心），对大乘来讲，动机善的杀生是可开许的（如大悲商主杀短茅盗贼），能积善业福报。 2、出于对受病痛折磨，身患绝症的众生，国际上也有公认的出于人道主义的界定和做法，就包涵消极安乐死。积极的安乐死目前在有些国家已合法，中国还没合法。就算合法地实施积极安乐死，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规则操作：如患者提出要求、医生诊断、双方达成协议，医生在法院的主持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实施等，医生处于配合、执行者，非倡导者。 3、对于这种积极的安乐死，佛门并不提倡，因为情况千差万别、非常复杂。比如亡者的业报没了结，还需要承受，若报尽前就走了违背因果等。*

**4. 我们学习佛法，了知临终的时候，需要使用佛陀教导的一系列的“临终关怀”。但是现状是，如果送去医院，必然是经过抢救。若抢救无效，医院会给亲属一些与亡者的道别时间，然后尸体送去冷冻室。出于这样的考量，我们是否不应该把临终的亲友送去医院抢救？**

*答：1、我们需要提前听取医生的意见，确定亲属的病情不可挽回，没有抢救价值，且已处于临终状态，国际上也有出于人道主义对此类临终者的界定和做法，这对于是否进行临终抢救有很重要的意义。 2、若临终亲属在清醒时已决定临终不做抢救并留下字据，这自不必说；如果临终者的亲属达成一致意见，对无抢救价值的亲属可以不送医院抢救，这属于消极的安乐死。否则，医生认为有一定的抢救价值，且亲属中多数人要坚持抢救的话，则需随缘，这是各人的业力，不得强求。*

**5. 如果我们在家给临终的亲友念经，没有送去抢救，亲友最终死亡。我们这样算不算十不善业的杀生？**

*答：1、对于身患绝症，经医生确认没有抢救价值，将不久于世的亲友，没送去医院抢救，亲友的死因是他们的病痛而非不抢救，更不是我们杀生。 2、我们念经是帮助亡者减少痛苦，培养福报，对顺利往生累积善缘。就算万一能抢救过来，对身患绝症、痛苦不堪的亲友来说，也只是短暂延长寿命，且增加了病痛折磨的时间，还对往生制造了障碍。*

**6. 如果是亲生父母遇到类似的情况，我们是应该放弃治疗，还是接受抢救？如果父母没有主动放弃治疗，我们与医生商量放弃治疗，这样算“杀父杀母”吗？**

*答：1、对于身患绝症，经医生确认没有抢救价值，将不久于世的父母，如神智不清无法主动放弃治疗，出于减轻父母痛苦，减少往生障碍，我们与医生商量放弃治疗后父母死亡，这是父母因病而死亡，而非我们“杀父杀母”。 2、如果我们在放弃治疗的同时，做好临终关怀，多做放生等善行，请师父修法超度、为亡者助念等，将为往生的父母累积很大的善缘和福报资粮。*

*总之，对于临终抢救，医生的意见、临终者本人、家人的意愿很重要，但往往情况较复杂，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*

**7. 法本里面，恶业的“异熟果”的定义是由于恶业的果报成熟，堕入三恶趣的果报。如果前世某甲盗取了某乙的财物；后世，某乙的后世转世，又盗取了某甲的财物。关于这样的业因果，属于异熟果还是等流果？**

* **有师兄说，这属于“异熟果”，原因是“异时而熟”**
* **有师兄说，这属于“等流果”的“感受等流果”**

*答：1、属于感受等流果。 2、异熟果指异时（世）而熟之果，即今生造业来世受报或隔世受报。前世业之印记埋藏在阿赖耶识里，果报将于后世成熟。异熟果主要决定业报成熟时投身在哪一道。 3、等流果指前世虽已经得到异熟果报，在相应的轮回道中感受大部分果报，但其业因之流尚未耗尽，仍然必须感受相应的报应，包括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。*

**8. 法本里面，关于“不与取”，如在要好的朋友家，冰箱打開，就拿東西吃，就像在自己家一樣。这样的行为，属于五戒的“不与取”吗？又属于十不善的“不与取”吗？**

* **有师兄认为：算不与取。理由：未提前经过允许，所以属于偷盗行为。**
* **有师兄认为：不属于不与取。理由：在五戒里面，关于“不与取”，有七种开许。其中有一个是“做亲厚想”。教证依据：**
  * **亲厚：如律七法，可為親友：難作能作、難與能與、難忍能忍、密事相告、互相覆藏、遭苦不捨、貧賤不輕，是也。**
  * **親厚想者，如律本所說，佛告諸比丘：有五事得取親厚物：何謂為五？一者、知識。二者、同食。三者、善語。四者、生。五者、取已歡喜。何謂為知識？一見而歡喜，是名知識。同食者：極親厚無所悋惜，是名親厚。善語者：「若我物，隨汝意取不須復問。」是名善語。生者：從今若未死，同用此物。取已歡喜我取此物，物主聞之必當歡喜是名五事，應知可取。親厚取復有三事：一者生知識，取已歡喜，二者生同食，取已歡喜，三者語，取已歡喜。若親厚生，取已歡喜，成親厚取。**
* **有师兄认为：属于不与取。理由：尽管“做亲厚想”合乎“五戒 - 不与取”的开许，但是“五戒”和“十善”范畴是不一样的。尤其是“十善”，不属于戒律的范畴，所以，不存在“开许”这一说。所以，五戒的“做亲厚想”只能说明不犯戒，但这种行为仍然属于“十不善”。**

*答：1、戒律的开遮非常复杂，在寺庙里讲戒律需由专门的律师讲解。 2、如果到好友家作客，主人让大家随便吃喝，就不存在犯戒的问题。如果没经主人同意而擅自为之，就算只是把物品放乱，让主人找不到原处的东西，以为丢了，也有犯戒之嫌。所以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，才能保护自己不要成为不拘小节而犯戒的受害者。*

**9. 关于“不与取”。我们在陈设供品之前，发现供养品被亲友吃了一部分，这样的供养品还能上供吗？**

1. **如：我刚刚买了一挂十根香蕉，准备供佛。供佛之前，亲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，吃了一根，还剩九根香蕉。剩下的这九根香蕉，如果我献供，还能算“献新食”吗？**
2. **如果今天晚上买了水果，明天早上再供，这样还算“新食”吗？**
3. **综上提问：“新食”的定义具体应该如何界定？**

*答：“新食”通常指对自己来说没有动过的，以表示对佛菩萨的尊重与恭敬；关键是指自己没有用过，亲友吃也可作为供佛。*

**10. 我们回向的时候，只能把福德资粮回向给众生吗？如果是智慧资粮，是不是没有办法回向？**

*答：福德和智慧二资粮都能回向。圆满的回向就是安住在三轮体空的状态中作的回向，这主是智慧资粮。*

**11. 问题：**

* **有师兄这么认为：利益众生有三种方法：回向、布施、说法。因为佛陀无法将证悟的境界通过回向的方式给予众生，也无法通过有相的布施来给予众生，于是，佛陀只有通过讲法来让众生自己获得证悟。所以，真正获得证悟，还是只能靠自己去修持。**
* **有师兄这么认为：“如是因佛威德力，世人暂萌修福意”。“利乐之源诸佛陀，修持正法而成就”。这两句颂词都表明了，众生修福德和智慧，都是依靠佛陀的加持。所以，众生获得证悟，除了是依靠听闻佛陀“说法”之外，也是需要佛陀的加持，才能有听闻的意乐。那么，这样看来，无论是所说的法，还是听闻的意乐，都是靠佛陀的。**

*答： “利乐之源诸佛陀，修持正法而成就”。 说明众生修福德和智慧，都需要依靠佛陀的加持，同时自己要去努力身体力行。也就是说佛弟子世出世间的任何成就，都需要依靠自己闻思修持、累积福慧资粮的自力与佛陀三宝加持的他力相对合。证悟则是自力与他力完美结合的圆满结果。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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